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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评估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严重程度
发布时间:2017-10-08 09:20:00    点击:
 杨晓敏,主任医师,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常务副所长,擅长抑郁症、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治疗以及司法精神病学鉴定。本文原载于《心理与健康》杂志,更多内容请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链接。




精神病患者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,由于疾病的影响,在失去正常思维的情况下,他们的行为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不可预料性,容易产生肇事肇祸、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,对他人和自身造成危害。

有研究发现,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行为以凶杀案为多见。患者可以在幻觉、妄想的直接支配下,对周围的人发起攻击,造成他人的伤害;或在病理性情绪、意志的影响下,因环境中微不足道的刺激突然攻击他人,且对时间、地点不加选择,往往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实施危害行为,作案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,在现场周围徘徊。

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002年将“暴力行为”定义成:威胁要使用,或者已确切故意使用针对自身、他人、特定人群或特定社会的武力或权力,导致或者极有可能导致损伤、死亡、心理伤害、畸形或生存条件被剥夺等结果。

防范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,不仅是为了保护他人,同时也能保护患者本身,这是一个需要被社会重视的问题。


案例1

患者张某,男性,1991年出生,汉族,高中文化,无业,于2006年起开始自言自语,接着学习注意力不集中,成绩直线下降,常与同学发生争吵。曾在精神科就诊,诊断“精神分裂症”后给予小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,症状有所好转,脾气改善,不和同学打架了,也不再与父母顶嘴了。

但是,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差,用药2-3个月后即自行停药,中断门诊。没过多久病情反复,不得不断断续续再次门诊诊治。至2008年因间断用药,病情多次反复,且有加重的趋势。

2008年4月7日,张某因脾气暴躁,易冲动,多次与同学和家人发生冲突,对社会的不满,不打招呼独自外出数日而首次住院治疗。先后服用阿立哌唑、利培酮、奥氮平、丙戊酸钠等,以“进步”(症状有所改善)出院。出院后能坚持门诊随访,坚持服药。2009年2月,患者自行中断药物治疗,一个月后因病情加剧,言语冲动,脾气暴躁、语言牵强、不能理解等症状再次住院,给予奎硫平、丙戊酸钠治疗,于2009年6月5日以“显进”(症状显著改善)出院。这次出院后患者没有再随访。

2009年8月19日下午,张某从网吧回到家里,向父亲要10元上网的钱。父亲不肯给,并对他说:“惹得老爸发火起来,你就倒霉了,后果会很严重。”张某当时认为父亲要“虎毒食子”,顺手拿起啤酒瓶砸在父亲的头上,其父倒地后,又用玻璃碎片戳刺其颈部,导致父亲死亡。


病例2

患者李某,男性,26岁,大专毕业。家人反映他毕业两年来已调换4次工作,最长的一份工作持续6个月。每次离职都源于人际关系差,无法适应工作环境而被辞退。

就诊前的半年内,李某一直在家休息,很少外出,情绪不稳,对父母的态度较生硬,与父母之间没有主动的言语交流,有时会痴笑,或对着窗外大声说话。生活无规律,睡眠无规律,经常不分场合拨打以前工作单位的电话,甚至在深夜拨打亲戚家的电话。对方接通后,李某不说话,当即挂断电话。亲戚报警后查到原来是李某所为,这才引起家人的重视。

2006年9月患者首次来就诊。当时他的意识清晰,不愿与人接触,情感淡漠,交谈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言语性幻听和大量的被害妄想,感觉周围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,否认有精神病,拒绝治疗。

在家属的强行管制下,李某服用了抗精神病药物,用药10天左右,情绪方面有所控制,异常行为有所减少。一个月后,症状基本缓解,对自己的病有所认识,能每月按时门诊、随访。

2007年9月,患者认为自己的病已经痊愈,服药变得不规律,2个月后病情反复,在家吵闹,对着床不停地谩骂,在家与父母吵架,摔东西,整夜不眠,甚至讲一些威胁邻居生命的言语。无奈之下,家人再次强制送他来精神科门诊治疗。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,李某的病情迅速缓解。至此他意识到了治疗的重要性,服药非常自觉,目前已坚持用药2年,病情稳定,现在已经恢复工作。



可能引起患者出现暴力的原因

 

幻听

患者如果凭空听到有声音在骂他,就可能与之对骂,也可能气得摔东西。有些患者凭空听到邻居议论他,就会到处寻找声音,或者找邻居吵架。在旁人看来,这些行为很难理解。

在幻听中,最危险的是命令性幻听。这种幻听生动具体,来去突然,内容多具有威胁性,患者对此难辨真伪,并且绝对服从。比如,患者凭空听到声音让自己去死,患者会毫不犹豫地采用跳楼、用头撞墙等方式自杀。这种自杀往往突然发生,家属看不到任何先兆,只是在事后(如果自杀未成功的话),患者才肯说出“是一个声音让我去死”。再比如,一位患者凭空听到声音,称赞他如何有才干,让他在次日午夜之前到达某个地方接受一项重要的“任命”。于是,患者在不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便走出家门,登上了去外地的列车。总之,由于命令性幻听在内容上的危险性、在时间上的不可预测性,家属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。

如果发现患者存在这个症状,要时刻陪伴在他身边。所以为了保险起见,最好送患者住院治疗。

 

妄想

被害妄想是精神病中最常见的症状之一。多数患者采取忍耐、逃避的态度,但少数患者会“先下手为强”,对他的“假想敌”主动攻击。对此,家属最重要的是弄清楚患者的妄想对象,患者认为谁要害他。如果患者的妄想对象是某个家里人,则应尽量让这位家属远离患者,至少不要让他们单独在一起。

具有钟情妄想的患者,可能反复纠结于自己的“妄想情人”,从而引起纠纷;也可能认为自己与“妄想情人”无法结合,是由于某个人从中阻挠,而与其他人发生冲突。

具有嫉妒妄想的患者,不惜跟踪、监视、妨碍其配偶的正常生活,也可能直接去攻击妄想中的“第三者”。

因此,必须对这些冲动的强度和采取行动的能力进行评估,比如患者是否认为迫害者应当受到惩罚;患者伤害他人的想法是否与幻听有关,目前是否无法拒绝这些声音;患者是否讲过采取行动的打算,是否有行动计划等。

 

不要与患者进行争辩

你可以不同意患者的观点,但不应该试图让患者相信,他是错的。对一个急性精神病发作的人是无理可谈的,任何雄辩的口才都于事无补,只会添乱子,火上浇油。所以,你需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,不要与患者对抗和批评,也不要流露紧张和畏惧的表情,而是要平静、简短地发表你的意见。

 

减少其他的无关人员,包括家中的客人、朋友尤其是小孩离开

 

如果发生了伤人毁物,立即报警,必要时在约束下送往医院处理

 

对手持棍棒的患者,应设法——比如一个人站在患者的正面吸引他的注意力,另一个人从侧面或背面用被子或宽大的外衣裹住患者的头部及上肢,也可以把水洒向患者的面部,暂时模糊患者的视力——达到取下凶器约束患者的目的

 

家中保管好可以用作凶器的日用品,不使患者轻易随手操起就能得到



如何评估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严重程度

目前,学术界将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从轻到重定为以下1-5级,当危险行为处于3级及以上时,建议患者住院治疗。

1级:口头威胁,喊叫,但没有打砸的行为;

2级:打砸行为,只局限在家里,针对财物,能被劝说制止。

3级:明显的打砸行为,不分场合,针对财物,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。

4级:持续的打砸行为,不分场合,针对财物或人,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。

5级: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,或者纵火、爆炸等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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